項 目 信 息 | |||
項目名稱: | 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增資 | 項目編號: | ZZ2024121101 |
轉讓底價(萬元): | 21917.85-31587.48 | 披露公告期: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2月11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2-11 09:00:00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2-11 17:30:00 |
咨詢報名: | 齊經理 | ||
交易方式: | 競爭性談判 | ||
其他事項: |
標 的 信 息 |
標的一名稱: | 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增資 | 標的編號: | ZZ2024121101 |
品種: | 企業增資 | 幣種: | 人民幣 |
保證金: | 1000萬元 | ||
標的所在地區: | 陜西省 寶雞市 | ||
本次增資新股東股權占比區間(%): | 40%-49% | 本次增資新股東占有股份數區間: | |
擬融資金額(萬元): | 21917.85-31587.48 | 擬新增注冊資本(萬元): | 21917.85-31587.48 |
評估機構: | 陜西金建誠房地產土地 | 評估基準日: | 2024-06-30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寶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備案核準(備案)日期: | 2024-12-06 |
增資企業總資產評估值(萬元): | 47579.77 | 增資企業總資產賬面值: | 43995.79 |
增資企業總負債評估值(萬元): | 14703.00 | 增資企業總負債賬面值(萬元): | 14703.00 |
增資企業凈資產評估值(萬元): | 32876.77 | 增資企業凈資產賬面值(萬元): | 29292.79 |
標 的 企 業 | |||
增資企業名稱: | 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91121N |
實收資本(萬元/人民幣): | 15765 | 成立日期: | 2009-03-19 |
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 | 15765 | 股本總額: | |
企業類型: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化學品制造 |
經營規模: | 微型 | 經濟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批準單位: | 寶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 |
批準文件名稱或決議名稱: | 《關于同意對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批復》 | ||
經營范圍: | 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煉油、化工生產專用設備制造等 | ||
職工人數: | 208 |
股 東 信 息 | ||
序 號 | 股 東 名 稱 | 增資前出資比例 |
1 | 寶雞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100% |
財 務 信 息 |
審計機構名稱: | 陜西眾福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報表類型: | 審計報告 |
報表日期: | 2024-06-30 | ||
營業收入: | 3403.97萬元 | 利潤總額: | -187.81萬元 |
凈利潤: | -187.81萬元 | 資產總額: | 43995.79萬元 |
負債總額: | 14703.00萬元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 | 29292.79萬元 |
審計機構名稱: | 無 | 報表類型: | 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2023-12-31 | ||
營業收入: | 432.23 | 利潤總額: | -18909.87 |
凈利潤: | -18709.87 | 資產總額: | 29272.64 |
負債總額: | 87869.24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 | -58596.60 |
審計機構名稱: | 無 | 報表類型: | 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2022-12-31 | ||
營業收入: | 540.42 | 利潤總額: | -1637.83 |
凈利潤: | -1637.83 | 資產總額: | 58592.55 |
負債總額: | 70235.21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 | -11646.72 |
轉 讓 方 信 息 | |||
轉讓方名稱: | 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方類型: | 國有 |
所屬地區: | 陜西省寶雞市 | ||
注冊地址: | 陜西省寶雞市鳳翔區長青工業園區 | ||
注冊資金(萬元): | 15765 | 法定代表人: | 張鐘昱 |
所屬行業: | 化學品制造 | 經營規模: | 微型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批準單位名稱: | 寶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批準文件: | 批復 | 內部審議情況類型: | 請示 |
批準文件名稱: | 《關于同意對陜西寶氮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增資擴股的批復》 | 批準文號: | 寶國資發〔2024〕76號 |
批準日期: | 2024-08-29 | ||
備注: |
交 易 信 息 | |||
競價會名稱: | 競價類型: | ||
交易狀態: |
交 易 條 件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原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51%,新投資方不高于49% |
增資達到及終結的條件: | 1.增資達成條件: 征集到符合條件的合格意向投資方,滿足本次募集資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雙方簽訂《增資協議》,且本次增資價格不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評估結果,根據協議實際出資到位,并辦理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2.增資終結條件: (1)最終意向投資方與增資方未簽訂《增資協議》;(2)增資方書面提出項目終結申請;(3)投資方簽訂增資協議后未能實際出資到位,并完成股權變更登記的法定程序的。 | ||
募集資金用途: | 寶氮集團擬通過改革改制,引進擁有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優勢企業,合力將企業打造為以高新科技引領、產品市場創新、企業管理機制健全、多產業鏈條協同發展的大型化工企業。本次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補充寶氮集團流動資金,資金注入后,將對生產經營、業務拓展、規模擴張等諸多方面產生良性作用,使企業避免通過借債的方式完成所需資金的籌措,從而一定程度上降低財務風險。 | ||
增資方案主要內容: | 為盡快盤活閑置資產,發揮資產效益,引入發展資金,恢復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工作。 在保證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本次增資擴股擬以2024年6月30日為基準日,經具第三方的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分別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后,履行進場交易程序,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征集合格投資方。 本次增資將以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確定產權交易機構的掛牌價格,最終交易價格不低于掛牌價格,由公司結合各意向投資方的報價和條件等因素審議確定。 本次增資的資金來源需為其自有資金或通過合法合規方式籌集的資金。 本次掛牌價格,以通過國有資產監督機構最終核準或備案的審計評估值為基準對價,按照最高不超過寶氮集團49%股權摘牌價確定本次增資規模。 資金用途為:本次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補充寶氮集團流動資金,資金注入后,將對生產經營、業務拓展、規模擴張等諸多方面產生良性作用,使企業避免通過借債的方式完成所需資金的籌措,從而一定程度上降低財務風險。 增資后,國資公司擬持有寶氮集團最低不低于51%股權,投資方持有最高不超過寶氮集團49%股權。 | ||
對增資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 | 1.本次募集資金僅為補充企業流動資金,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不涉及擔保債權、破產費用公益債、職工債權、稅收債權、普通債權等債務清償。 2.本項目增資掛牌時企業仍處于破產重整的執行階段,增資行為已通過破產管理人取得債權人同意,本次增資與原企業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事項無關聯,增資的債權債務及各項法律關系由原股東承擔,企業賬面目前未做調整,審計報告已按照重整執行方案完成后實際情況做以調整。 3.增資方注冊資本為15765萬元,增資方原股東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后將依據法律法規及國有企業相關管理辦法重新擬定新的公司章程,履行相關義務。本次增資完成后,公司各股東按實際比例享有股東權益,承擔經營風險。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根據增資方的安排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意向投資方須向正能產權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授權委托書及保密承諾函(正能產權領取)后,方可查閱增資方置于正能產權的相關文件,同時增資方有權對意向投資方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判斷,意向投資方需配合增資方進行盡職調查。 5.增資方因2021年-2023年寶氮集團處于破產審理階段,未有實際經營業務發生,企業未進行年度審計,且財務往來較為簡單,因此未提供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審計報告,相關財務數據詳見增資方年度財務報表。 6.意向投資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己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涉及相關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并以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增資方現狀,并以不低于經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進行增資。 7.投資方須在本項目出具增資憑證前,將正能產權網站公示的收費辦法中按照差額累進制計算的服務費用支付至正能產權指定賬戶。 8.其他項目信息詳見正能產權備查文件。 |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意向投資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意向投資方應滿足以下條件: (1)認同公司的發展戰略和企業經營理念,與公司能夠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關系; (2)其自身或其控股股東注冊資本或者認繳出資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以營業執照或合伙協議為準); (3)若為私募基金的,其自身或其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控股股東管理的資產規模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 (4)提供不低于擬投資金額的銀行存款證明或資信證明; (5)具有領先的商業信譽,雄厚的產業實力、資本實力或行業資源,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6)投資方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及其他不良記錄; (7)與公司在業務上優勢互補,能產生協同效應或能助推公司未來發展。 | ||
增資條件: | 意向投資方需遵守以下條件: (1)需以貨幣方式一次性出資; (2)本次增資,投資方的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49%; (3)認可公司增資擴股掛牌價格及增資擴股方案; (4)同意本次增資公告中關于保證金處置的條款; (5)認同公司發展規劃和增資資金用途; (6)認可公司本次增資不接受關于業績對賭、股權回購、反稀釋條款、一票否決權等要求; (7)原企業在冊職工勞動關系保持不變,新寶氮集團繼續承擔法定義務;已安置到其他公司職工繼續由用人單位承擔工資、社保等應享有的法定待遇;寶氮集團在職員工全部接收,按照合理用人原則重新競聘上崗調配使用;增資后所需人員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通過市場化招聘方式引入; (8)同意在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署《增資協議》,并在《增資協議》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繳納全部增資款; (9)自身及各級股東股權結構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經營情況良好,不存在可以合理預期的重大不利變動和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要求不適宜持股的其他情形; (10)投資方公司治理規范,規章制度完善,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合法經營。最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無犯罪記錄,最近三年內未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管或對破產清算負有主要責任; (11)投資方須在化工行業內具有成熟領先的技術實力及研發能力,并對寶氮集團資產情況及經營現狀有充分了解,有獨立實施或參控股大型化工企業的成熟經驗實例,對寶氮集團生產經營有初步規劃方案。 (12)不存在委托持股、表決權委托、收益權轉讓等情形。 |
保 證 金 設 定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1000 |
處置方法: | 1.報名時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只能通過意向投資方在增資公告期內按照正能產權指定的賬戶交納保證金,未按要求所交保證金為無效保證金,由正能產權直接予以原路徑退回,2.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公告日結束當日的17:00時,以到賬時間為準,在掛牌公告日結束當天的17:00時沒有到賬的保證金視為無效保證金,不得參與后續交易。3.意向投資方成為投資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增資款的一部分,未竟得標的的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投資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返還。 4.其他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增資協議》無法簽署或執行的,其保證金將在投資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一次性無息全額返還。 |
保證事項: | 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增資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投資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若非增資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投資方所交納的保證金100%將被扣除,作為對增資方的補償: (1)意向投資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投資申請的; (2)本增資項目信息發布期滿,需參加遴選程序而未參加的; (3)在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增資方簽署《增資協議》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增資款的; (4)意向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資料的; (5)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
掛 牌 信 息 | |
掛牌公告期: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2月11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照 10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發布,直至產生意向投資方。 |
遴選方式: | 競爭性談判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意向投資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成為合格意向投資方。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如征集到2個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資方,增資方將采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合格意向投資方進行遴選: 1.合格意向投資方的投資報價。 2.合格意向投資方的綜合實力,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背景、股東構成、企業信譽、行業業績、行業排名、市場資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資方的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規模、資金實力、盈利狀況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資方的持股期限較長者優先。 5.合格意向投資方與增資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發展規劃、經營理念、企業文化、業務范圍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資方與增資方的合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現有業務合作、已簽署的合作協議等方面較多的優先。 7.合格意向投資方可為增資方提供業務開展所在地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力度較大的優先。 8.合格意向投資方的股東背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優先。 |
交 易 方 式 | |||
競價方式: | 加價幅度(競價時必須是加價幅度的整數倍): | ||
項目推薦資料: |